小儿咳喘灵泡腾颗粒说明书
[药品名称] 通用名称:小儿咳喘灵泡腾颗粒
汉语拼音:Xiao’er Kechuanling Paoteng Keli
[成 份] 麻黄、金银花、苦杏仁、板蓝根、石膏、甘草、瓜蒌。辅料为蔗糖、糊精、柠檬酸和碳酸氢钠。
[性 状]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;味甜、微苦、辛。
[功能主治] 宣肺、清热,止咳、祛痰。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。
[规 格] 每袋装2克。
[用法用量] 开水冲服,2岁以内一次1克,3至4岁一次1.5克,5至7岁一次2克,一日3-4次。
[不良反应] 尚不明确。
[禁 忌] 尚不明确。
[注意事项] 1. 忌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
2.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。
3. 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4. 高血压、心脏病患儿慎用。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5. 本品是以清宣肺热,止咳平喘为主,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,咳嗽不重的情况
下服用,若见高热痰多,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。
6. 咳嗽久治不愈,或频咳伴吐,应去医院就诊。
7. 发热体温超过38.5℃的患者,应去医院就诊。
8.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
9.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10.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11.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12.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13.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14. 运动员慎用。
[药物相互作用]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[贮 藏] 密封。
[包 装] 本品采用聚酯/铝/聚乙烯药品包装用复合膜包装。
[有 效 期] 18个月。
[执行标准]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 YBZ05622008
[批准文号] 国药准字Z20083340